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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由第三方机构测定

发布日期:2012-08-07 作者:网络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获悉,从8月1日起,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已全面推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转让-经营”(TO)模式,今后,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由专业的社会化运营机构进行检测,不再是环保部门的“自说自话”。
 
  据了解,今年6月份,东营市的9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资产评估;8月1日,在省环保厅联合省财政厅召开的全省17地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TO模式推广工作启动会上,市环保局与东营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营单位、比对单位正式签署合同,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转让-经营”(TO)模式。东营市8月25日前将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交接工作,9月30前完成资产转让工作。
 
  东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的TO模式,是指对空气站实行“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省、市环保部门组织公开招标运营单位购买试点城市的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公开招标比对单位通过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监测数据进行整体比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在TO模式下,专业的社会化运营机构可以用较少的专业人才辅以一般技术人员,完成大规模的监测运行,降低了监测成本。新模式增加的室外空气站整体比对,也将完善监测质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数据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下一步山东省环境监测的体制从原来的省级环保部门全面监测的方式转变为环境质量监测上收一级,污染点源监测下放一级。东营市环境监测也将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全市各县区环境质量监测上收一级。强化县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市污染点源的监测工作下放一级,主要由各县区环保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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