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深入贯彻“十二五”规划,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落实节能减排的关键年,争取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和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等节能减排目标。《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规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合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发展规模,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