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4号)公布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即日起,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网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4号
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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