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新型储能正在迈入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此次《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且独立储能不再承担输配电价,则有望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性,加速独立储能的建设进程。
2022年以来,各类支持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措施接连出台,不断推进“双碳”目标的达成。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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