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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业投资管理权由中央下放到地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25637
 

2018年以来,国内10多个省市已经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奖励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的大力推进,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市场保有量快速增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透露,将加强和完善汽车投资管理,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这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转折点,控量提质,推进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主要方向。

近年来,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的关键技术产业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共有上海、深圳、重庆、广东、黑龙江等15个省市出台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和奖励政策。其中,广东、河南、海南、云南、青海等地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标准的50%进行补助。上海插电式混动车按中央标准的30%给予补助,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按中央标准50%补助。西安非公共服务领域的按中央标准30%补贴,公共领域按50%补助。武汉按新能源汽车轴距大小给予50%20%补贴。

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但也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加强技术创新和企业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为此,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比过去的规定有所深化,并且开始征求意见。未来对于新建立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将会对投资者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掌握、资金和融资能力、产品研发能力、研发投入和售后保障等方面提出更高的具体要求,以此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推动企业、资金、技术向着更优质的方向集中,推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提高的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的管理权限则由中央下放到地方。地方政府在汽车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将承担更多的职责。但与此同时,也将对地方政府引入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的标准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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