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防雷工程专业资格实行年检制度,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在每年一月至三月二十日前向认定机关申请年检。在实际工程中,每年资格证认定部门会发出年检的通知,持证人员根据每年年检通知的具体安排办理年检申请。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防雷工程资格证》自动失效,所以防雷工程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必须及时申请办理年检,因年检是指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实行年检,因此当年新考证人员除外。持续年检才可使资格证能有效使用。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在有效期内未向省气象学会提出延期申请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自动失效,不能办理延期手续。或者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年审记录不连续的不能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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