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DCS改造项目 招标 |
招标时间: | 2012-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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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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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DCS改造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GDXW -DCSGZ-(G)02-2012 开标时间:2012-04-0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 招标 项目负责人: 高胜 手机18301244495 所属地区:云南 受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DCS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DCS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300MW级 工程性质:技改 四、 招标范围: 本次 招标范围为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0MW级燃煤发电机组的DCS系统改造项目,它包括该项目范围内所 有改造设备及部件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加工及材料供货、运输及检验、安装、调试及技术 等投标方面的 技术要求。改造后的机组优化运行调整试验由投标方负责完成,改造后的性能鉴定试验由 招标方负责实施,投 标方可同时负责配合监督。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如标的物为进口设备,须有一级代理资质或为国内办事处。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被指 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 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 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相应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4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 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 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 持资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7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的分包商需经 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 ),须具有给3台及以上同类发电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 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 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 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 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誉行为。 10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 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11 在满足以上资质条件基础上, 招标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1.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300MW以上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的业绩及联系方式,并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11.2投标人或供货商拥有的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1.3投标人或供货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1.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它 义务的文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应用业绩项目必须提供合同项目页及签字盖章页的电子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电子扫描件必须包含项目名称、机组容量、机组参数和设备名称等主要内容。并提供买 方的有效联系人、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以便 招标人核实。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应用业绩,将被认为是不真实 的业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 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3月15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4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项目负责人: 高胜 移动手机 (Tele.) : 18301244495 联系电话 (Tel.) : 010-63347001 63347880 传 真 (Fax) :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 (E-mail): zbcgxmz@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