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生活管网叠压供水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
招标时间: | 201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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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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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项目名称:生活管网叠压供水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报名截止:2012-06-08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人:(略) 报价单位名称:(略)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略)生活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详见附件 1项 合计 小写:大写: 交货及完工时间 免费质量保证期 备注 供应商必须根据方案报出所使用水泵及其他配置的品牌型号、单价,否则不予评审。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略)),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报价单必须(略)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与报价单一同递交并密封的还应当有递交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略))、供应商开具的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收据及账号信息。 4.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不得出现供应商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报价单内应有本项目联系人(略) 5.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元; 7.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600.00元整; 8.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确保报价保证金汇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9.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略)),不提供的不予评审; 10.缴费账户: 账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地址(略) 11.报价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账户交纳,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报价保证金时须携带供应商开具的退还报价保证金收据,并注明: 交款单位名称:(略) 收款事由:退还JNGP/2012/X0101(S)项目报价保证金 13.合同价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90%,剩余部分在一年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四周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采购人验收单及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14.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略)。 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1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