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电站工程阀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
招标时间: | 2012-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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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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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项目名称:电站工程阀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报名截止:2012-06-26 所属地区:黑龙江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力有限公司电站工程阀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电站工程阀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包号: 包一:阀门包号:(略) 二、项目概况: 达尔凯阳光((略))� 三、工程建设地点(略) 四、工期:技术协议签订时确定。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 六、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6.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在投标文件签字,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在中标后的合同文件上签字,承担连带责任(如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略)),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2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 6.4如果投标人不满足6.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选择合资或项目合作或引进技术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持有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略))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6.5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资格的、有1—2台(套)及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 6.6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略)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方式进行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略)负责技术支持和保证。 6.7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方式的投标人其技术支持方必须是国际上业绩良好的厂家。 6.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6.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2012年6月26日17:00((略)) 报名期间内将阀门报价发送至(略)) 2、报名地点(略) 3、发电子版预审文件报名((略))! 4、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略))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概况复印件; (7)类似项目业绩及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2、地点(略) 3、项目地址(略) 九、附件 1、阀门清单 2、资质预审文件格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