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名称: | 无锡地铁1、2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2011-10-10 | |
联系人: | 项悦馨 | 联系电话: | 13520192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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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概述: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和2号线已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无锡地铁1、2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 1号线:线路全长约29.4km公里,24个车站,其中19个地下站,5座高架站。 2号线:线路全长约26.301km公里,22个车站,其中18个地下站,4座高架站。 2.1.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计划竣工时间: 1号线:2014年6月1日 2号线: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1、2号线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35kV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供货、深化设计、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2.2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标1 无锡地铁1、2号线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35kV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供货、深化设计、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2.3 交货期:2013年1月前分批交货完毕。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申请人近5年内(2006年6月-2011年6月)须具有至少一项已开通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已开通证明为准); 3、申请人须具备承建本项目系统集成的能力,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申请人必须是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综合自动化系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隶属关系。 9、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于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若投标申请人第一次在无锡资格预审报名,请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以供审查,相应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d)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e)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f)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g)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 (3)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 时间: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 2011年10月10日下午13:30~14: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