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第五净水厂供水(二期)工程—第五净水厂化验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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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第五净水厂供水(二期)工程—第五净水厂化验设备供货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便携式浊度计、台式酸度计、混凝实验搅拌仪、台式电子天平、离心沉淀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实验室专用超纯水机、箱式电阻炉、氯化物测定仪、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水质色度测定仪、总硬度水质检测仪、耗氧量测定仪、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卖方根据招(略),对竞争性货物提供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及运输等工作,并提供安装附件;现场技术培训等所需的全部工作。 2.2供货时间:(略) 2.3本项目招标拦标价人民币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在水质检测设备供货及安装方面有丰富经验,具有承担本合同的供货、组(略) 3.2卖方近3年内作为主包人完成过不少于1个给排(略)实际供货项目,且成功使用不少于1年,用户反应良好。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或完工证书)复印件、用户证明。 3.3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万元人(略) 3.4提供投标人近三年(09、1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应具备ISO****系列认证资格。 3.6投标人中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公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3.7具有制造(略),卖方(或仪(略))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固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卖方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改制造商。 4、(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0月26日至****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到(略)(**市**大街****号银贸大厦818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ISO****系列认证资格、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大街****号银贸大厦818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检察公告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处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略)。 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略)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举报电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