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垃圾压实机、湿地推土机(履带式)项目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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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根据**县政府采购办批复,(略)受(略)委托,对垃圾压实机、湿地推土机(履带式)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以及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略),原件备查); 3、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件必(略),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12月4日至****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略)((略)二楼)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年 12月26日下午17:30(**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捌仟圆整(¥****元),品目二人民币肆仟圆整(¥****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略)午15∶00(**时间),开标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国土大楼九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略),半年之后没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15%,贰年后没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八)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略)。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