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名称: |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开始时间: | 2013-02-27 | 结束时间: | 2013-03-19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83849 |
传真: | 0763-3374880 | E-mail: | |
标书概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201G59N0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采购内容清远市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 4.2、数量一项。 五、合格投标人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2、同时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项软件开发)。 5.3、若非所投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服务器制造商,须具有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服务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5.4、提供所投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平台、服务器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5、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6、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7、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期及发布媒体 6.1、本采购公示期自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4日五个工作日。 6.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补充媒体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上公布。 七、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9时00分至12时00分,中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财务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2.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项软件开发)的资质证书。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3月19日14时30分至2013年3月19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1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763-3383849。传真0763-3374880。地址新城北江二路劳动大厦一楼。 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欧小姐、阮先生电话0763-321788 8、3216188传真0763-3783695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3年3月12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13.2.2、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3.2.3、账号116008516010000796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3-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