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名称: | 凤翔大道东延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开始时间: | 2013-05-02 | 结束时间: | 2013-06-11 |
联系人: | 李小丽、丁家柱 | 联系电话: | 15056501856、1395506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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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概述: | 招标编号:FY-F2013046 发布日期:2013年5月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凤翔大道东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招标最高限额:人民币5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工业园、府城镇 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4.5公里,道路等级为市政主干道,道路红线宽53米。 3.工程款付款方式: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图纸审查(含技术审查及文件审查)批复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交工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计划工期: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2日之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2013年6月11日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30日(日历日)后(自批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在其后10日(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20日(日历日)后(自批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在其后10日(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工作。 (4)征地拆迁图:与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 5.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 若中标单位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应自行勘察;若设计单位无地质勘察资质,应委托具有相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需报招标人同意)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及其上述内容的评审组织工作。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有丰富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作经验,并且是单位在册的技术人员。 2.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中国项目招标网 (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5月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300 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RMB:1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 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翔大道东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施工图设计成果经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等相关机构的审核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栋11层 邮编:233100 邮编:239000 联系人:郭茂辉 联系人:李小丽、丁家柱 电话:13965649799 电话:15056501856、13955062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