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招标方案
一、项目内容
1.标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2.期限:本次中标期限为1年(暂定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以合同为准)。
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律顾问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招标人及招标人全资、控股的二级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根据需要向招标人对外签署的合同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2.为招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对招标人拟投项目投资方式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4.审查招标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起草相关合同;
5.参加招标人重要投资项目合同的谈判;
6.为招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7.为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招标人决定;
8.为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向特定对象发送律师函;
9.协助招标人风控部门规范并完善相关制度及办法;
10.对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11.根据招标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招标人的顾问律师,招标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4.进行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5.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事务。
四、入围条件
1.投标人应为正常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地在长沙或在长沙有分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
3.入选湖南省国资委2017年度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
4.明确由一名执业经历10年及以上的律师为主要服务人员,相对固定的2人及以上的律师团队提供服务;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受过监管部门纪律处分;
6.熟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有国企服务经历者优先;
五、评分标准及投标须知
1.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场所在湖南省长沙市范围内,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我公司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要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人资质及规模;?
(2)投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术职能;?
(3)投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综合实力;?
(4)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书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
(5)与招标人有过何种形式的合作,此前是否熟悉招标人情况;?
(6)可接受法律顾问费用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3.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标价格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双方不再就价格问题进行磋商,除非我公司认为有必要。?
4.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情况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中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我公司的要求,或因中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我公司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我公司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5.投标人未按本标书规定所投标书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我公司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6.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并且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有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1)收件人名称及地址;
(2)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8.投标时须带投标书及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的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报价;
2.承诺函。对是否完全同意招标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若提供超出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或超过服务要求的承诺也须明确及具体;?
3.投标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派往我公司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明;?
4.投标方基本情况表及情况简介,包含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含专职律师人数、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名单、主要合伙人资历及主要案例(请选取有代表性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例各3个)等;?
5.拟派往我公司之顾问律师情况介绍、学历及职称、执业年限、从业经验及目前与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名单(请选取有代表性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例各3个)等;?
6.投标人近三年业绩一览表;?
7.其它文件。
投标书格式以及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各律师事务所自制,不作统一要求。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请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七、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17:00;
3.开标、评标;
4.向中标单位传送中标通知书(注:未接到中标通知书的单位则为不中标,不再另行通知);?
5.发送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与中标单位商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事宜。
八、联系方式
1.标书投递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财政厅综合楼904
2.联系人:易经理
3.电话:13875890817
九、我公司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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