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受抚顺市中医院委托,对抚顺市中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SZC20171113004)以一般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抚顺中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FSZC20171113004
3.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 采购数量:2台
5. 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元整(总金额)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 交货地点:抚顺市境内(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8.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调试合格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余下1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医疗设备、器械生产或生产销售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取得经销代理授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原厂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7年 11 月 17 日13:30 时供应商在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隆城街11方块3号楼2单元101号,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文件售价: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3 :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隆城街11方块3号楼2单元101号,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中医院
地 址:抚顺市中医院
联 系 人:李静
电话:13904233580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地址:顺城区城东新区隆城街11方块3号楼2单元101号
项目联系人:周莹
电话:18741399993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2017年11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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