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参加对象 --------------------------------- |
1.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具有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电子、电气、仪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具有半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取得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② 课程目的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 30 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 44 号令)的相关精神,凡涉及电气、电力设施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调试和检测等岗位电气防爆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防爆电气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电工:防爆电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③ 课程内容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 30 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 44 号令)的相关精神,凡涉及电气、电力设施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调试和检测等岗位电气防爆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防爆电气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电工:防爆电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基于此,特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防爆电气)安全技术培训,相关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具有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电子、电气、仪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具有半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取得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培训教材及内容 培训教材采用由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防爆电气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课程内容包括电气防爆基础知识;电气设备防爆技术;防爆标识与电气设备选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防爆电气设备应用管理要求和质量现状;安全技术训练。 三、考核及发证 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防爆电气)安全技术(应知、应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电工:防爆电气)操作证》。 四、培训及考核费用 培训费 1200 元;代办费 300 元(含教材、考核费)。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4月5日开班(7月、11月全年招生,滚动开班) 培训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03 号。 六、联系报名 有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带好身份证、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防爆电气)安全技术培训报名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报名审核,并准备身份证、电工作业证复印件以及近期标准 1 寸照各 1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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